健康补给站 药物 全力打击新类型毒品违法犯罪——贵阳公安禁毒部门破获系列涉“依托咪酯”妨害药品管理案件

全力打击新类型毒品违法犯罪——贵阳公安禁毒部门破获系列涉“依托咪酯”妨害药品管理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从事药品批发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

贵阳市公安禁毒部门纵深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新类型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大力整治涉依托咪酯、“笑气”等成瘾性物质违法犯罪问题。近期再破一起涉依托咪酯妨害药品管理案件,抓获妨害药品管理犯罪嫌疑人5人,涉嫌包庇、窝藏犯罪嫌疑人1人,告诫依托咪酯滥用人员6人,查扣依托咪酯400余克。

依托咪酯是一种白色结晶性粉末状有机化合物,化学式C14H16N2O2,主要用作麻醉药,具有镇静、催眠和遗忘作用,在人体肝脏和血浆内可被酯酶迅速水解,以代谢物形式从肾脏和胆囊排出。滥用依托咪酯后会不同程度导致头晕、颤抖、出现幻觉、呼吸暂停等生理反应。

近年,公安禁毒部门对毒品违法犯罪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毒情形势整体向好,毒品供应、毒品消费和毒品滥用规模持续减小。不法分子出于规避法律制裁、寻求原有毒品替代物目的,不断转变滥用种类,在此趋势下,依托咪酯药物滥用风险升高。

下一步,贵阳公安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烟台会议”精神,始终保持踔厉奋发的作风,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主动担当的精神,把打击整治新类型毒品及相关成瘾替代物违法犯罪作为夏季治安打击整治重要任务,广泛发动群众、整合警种资源、协调检法部门,构建执法共识、用好法律政策、强化宣传引导,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举措,更加扎实有效地推进毒品问题治理,努力开创新时代禁毒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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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与责罚依托咪酯是麻醉类处方药品,其生产、使用、销售均受法律法规严格管理,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从事药品批发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第一百一十五条 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药品的,责令关闭,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处方管理办法第四条 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处方药应当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第十九条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二条 药师应当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三)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四)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之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来源:贵阳公安禁毒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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